哪些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八条规定,以下事项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刑事处理决定的,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应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八条规定,以下事项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应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 政 复 议 范 围 : 哪 些 事 项 不 能 提 起 行 政 复 议 ?
针对素材中提到的超出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
首先,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这里所说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
其次,对于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处理的民事纠纷包括乡政府和城镇街道办事处的司法助理员、民政助理员主持的调解,劳动部门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公安部门对治安争议的调解等。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超出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包括行政处分、人事处理决定和民事纠纷调解等。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行政复议申请流程和具体操作细节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流程和操作应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和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要求来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