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单变“夺车令”:交通站里消失的百万货车
浓烟滚滚中,被扣超限站的货车突然自燃四起, 李某手持尚未生效的法律文书,在执法人员的注视下将残骸拖走。
金塔县车主杜虎愤怒指控:这已是对方第二次“冒领”本属于自己的车辆。
法院终审裁定清晰显示购车人为杜虎,交通局的信访回复却坚称“移交无误”, 那张8000元罚款收据和购车协议,静静躺在举报材料里诉说真相。
2022年3月,甘肃瓜州县桥湾超限站内,一辆被扣押近一年的半挂货车突发自燃。火光浓烟中,挂车轮胎与部分运载的煤炭化为灰烬。然而,这场火灾竟成了车辆彻底消失的序曲——四天后,李某名下的商贸公司人员手持一份法院文书赶到现场。

被扣车辆
他们动作迅速地拖走了烧毁的车架。车主杜虎闻讯赶来时,只余一地焦痕。
“这是第二次了!他们又冒领了我的车!”杜虎的怒火几乎要冲破电话听筒。他清楚记得,就在一年前,同样是这辆因超限被扣的货车,已被李某派人领走过一次。虽然那次被他追回,但车上煤炭已神秘减少。争执最终闹到派出所,警方一句“去法院解决”,将纠纷踢回法律程序。
扣车疑云,始于一场超限罚款。
时间倒回至2021年2月底。杜虎名下挂靠山西公司的晋K6259X(挂晋KA725挂)货车,在桥湾超限站被查出超重16.6吨。面对8000元罚单,雇佣的司机弃车而逃。杜虎自陈手头拮据,罚款一拖数月未缴。

转机出现在当年6月。李某的嘉峪关鑫俊腾商贸公司人员突然现身超限站,缴清8000元罚款后径直开走了货车。杜虎得知后急忙赶到,超限站只得联系商贸公司将车追回站内。事后,杜虎将8000元罚款转给商贸公司工作人员,但李某拒绝还车。双方在超限站内再次爆发冲突,派出所民警到场后仍以“民事纠纷”为由,建议诉讼解决。货车自此被“寄存”在超限站。

杜虎的购车协议及挂靠协议
法律文书,成了夺车钥匙。
围绕车辆归属,李杜二人对簿公堂。2021年12月,金塔县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双方诉求,却在文书关键部分留下致命错误——认定车辆登记在李某公司名下。正是这份存在瑕疵的裁定书,成为李某方在2022年3月23日(自燃后两天)拖走残骸的“通行证”。

酒泉中院查明购车人为杜虎
杜虎对此愤懑不已:“他们拿的裁定书根本没生效!超限站看都不看就放车?”事实印证了他的质疑。酒泉中院在四天后(3月25日)作出的二审裁定中明确指出:案涉车辆均未登记在李某名下,李某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其是车主或与车辆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相反,法院依据杜虎提供的《机动车交易协议》,清晰认定购车人就是杜虎。
交通局坚称:移交无错。
面对杜虎关于车辆被“冒领”的指控及索赔要求,瓜州县交通运输局在多次书面答复中态度强硬。其2025年5月30日的回复依然认定:“我局执法人员将车辆及煤炭交付嘉峪关鑫俊腾商贸公司并无不妥,不存在冒领行为。”理由始终如一:对方手持金塔县法院的一审裁定书。
杜虎手握二审生效裁定,感觉荒谬至极:“法院都查清了车是我的,购车协议明明白白,他们交通局凭什么不认?这就是推诿!”
他的抗争未曾停止。今年7月,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执法局已介入了解事件全貌,但目前尚未给出处理意见。杜虎身旁,仅剩三辆挂车相伴。而被李某拖走的其余车辆,在他看来,已成为一场债务纠葛中沉默的抵偿。

杜虎将8000元罚款转给李某商贸公司人员
一张8000元转账截图,几份泛黄的购车协议,法院裁定书上“购车方杜虎”的赫然字迹,都在无声指证着车主身份。法院裁决穿透了所有法律迷雾,交通站的移交记录却凝固在最初错误的瞬间。扣车场里消失的货车残骸,成了这场拉锯战中最沉重的句点。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