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超期服役” 或有安全隐患
如今,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多数人都会留意保质期,避免买到过期食品,对身体造成损害。然而,多数消费者并不知道,我们身边的各类家用电器也有“保质期”,这些电器一旦超期使用,就可能形成安全隐患。
记者调查发现,家电“超期服役”在人们的生活中普遍存在,有的已形成安全隐患。
能用将就用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绝大部分家电未在机身或说明书上明示安全年限,多数消费者对家电也有“保质期”一事并不知情,使用家电的原则是“能用就用,坏了再换”。
“当年花了3000多元买的,一直将就能用,舍不得扔。”家住永乐苑小区的刘女士指着家中用了17年的老冰箱说。但是,今年7月底,刘女士把家里的一台用了20年的老空调换了,这台“东芝”牌空调被用得冒出了烟味,刘女士这才有所警惕,准其“退役”。像刘女士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不少市民普遍认为,只要家电没坏就可以一直用。有些市民得知自己正使用超限电器会有些不放心,但大多数还是抱着能用就继续用的态度。
在兴华北小区租住的大学毕业生董娜,7月底通过网络平台花500元购买了一台1.5匹挂机空调。卖家称“2015年买的,用得很少,没什么毛病”。安装当晚,空调非但不制冷,还散发出焦糊味。找人检查,线路板已烧黑,几乎起火燃烧。这让董娜后怕又后悔,还不如直接买一台新空调,省心又安全。
卖家少提示
记者走访了多个家电购物商场和门店发现,大部分品牌家电只对价格、能耗等信息有提示,对安全使用年限几乎很少提及。
“空调还有安全年限?没听说过。”在南中环街某卖场,当记者询问空调样机是否标注安全年限时,门店促销员一脸疑惑。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几家门店,商家普遍回应“没有”或“不清楚”。
唯一的例外,是在漪汾街一家家电卖场,销售人员对她所售的电压力锅有提示:“不能一直用,得观察,年限长了就别用了……”
记者也在线上咨询了各大家电品牌客服。大部分商家客服表示“产品未标明安全使用年限提醒信息”,部分客服则提供了一个预估的“正常使用年限”。再问一句,“正常使用年限”是多长?客服的回答也不确切。
记者查阅相关品牌产品的电子说明书后发现,大部分家电的说明书同样未明示安全使用年限,有标识的样式也不符合规范要求。
超龄有隐患
针对超期使用的家电可能形成的问题和隐患,某家电维修公司的技师申会青介绍,超期使用的家电,问题可能出现在几方面:
“心脏”老化可形成隐患。家电核心部件如电机、压缩机、电路板等,历经长期磨损、老化、腐蚀,性能大幅衰退;冰箱可能制冷失效导致食物腐败;洗衣机内桶松动、失衡,不仅噪音扰民,更可能引发意外。“血管”脆弱可形成隐患。内部电线绝缘层随时间变得脆弱、开裂,极易引发短路打火;高温环境(如电饭煲、电磁炉)或大功率电器(如空调、电暖器)更易因此过热,成为家庭火灾的可怕源头。“防护”失守可形成隐患。电器外壳破损、接地失效,或内部元件绝缘不良,使家电外壳意外带电。一旦人体触碰,瞬间电流足以造成严重伤害甚至致命。
申会青提醒,消费者应加强对家中各类电器的观察和维护,及时更换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家电产品,千万不能因节俭而形成安全隐患,可能导致更大的损失。
年限有规定
记者发现,早在2020年,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发布的《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系列团体标准就明确规定:电冰箱、微波炉、电风扇为10年;彩电、空调为8年至10年;洗衣机、热水器、家用净水机、电热毯、燃气灶、智能坐便器、吸尘器为8年;电压力锅、电饭煲为5年;插线板建议使用不超过5年。
另据了解,今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修订发布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国家标准,将于2026年1月起实施。新标准对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生产者必须在产品或说明书中采用清晰的文字或符号标注使用年限及超期使用风险提示信息。
太原晚报 记者 申波